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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(草案)》

2014/7/29

    8月20日,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(草案)》。
    会议认为,为加强对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管理,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,促进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,有必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,制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》。办法草案规定了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条件,规范了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的审批程序,加强了对外转让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的管理,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。
    从目前我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审批情况来看,主要以种畜禽的活体、胚胎、精液物质买卖为主,畜禽遗传资源科研和赠与为辅。2004年以来(截至2008年8月中旬),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口审批1107批(次),其中进口种猪2.19万头,种牛22.3万头,种羊6933头,种禽625.6万只,种畜精液74.2万剂(枚);接受国外种牛精液赠与9000支。出口种猪1.6万头(全部为国外引进品种后培育选育的品种),种牛30头(荷斯坦奶牛);赠给朝鲜种羊53只,品种为小尾寒羊、萨福克、奶山羊;赠送泰国王妃崂山奶山羊14只。
    来源:中国畜牧兽医报